为了顺利完成我院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现面向本市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院春晖劳动服务中心食堂财务审计进行询价,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春晖劳动服务中心食堂财务审计 2.采购预算:3.5万元 3.项目要求:对学院春晖劳动服务中心食堂账2008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食堂账以一卡通圈存资金及与各承包摊点的往来结算为主要会计业务,会计凭证量最多1年为11本,账册1本。)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供应商必须是在泰州市市直、海陵区或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3.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三、项目完成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内容。 四、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单位报价文件包含以下内容(必须完整): 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副本原件供查验;年检须合格,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印鉴。 3.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招标人不再支付此报价外的任何费用。 4.投标单位的服务承诺。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交纳7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本次询价工作结束后当场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合同签订后补齐。若中标人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人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我院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出具有效报告,并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七、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4月 24日 上午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4 日上午10:00 3.开标时间:2017年4月24 日上午10:00 联系人:郁老师 0523- 86666573,张老师 0523-86664025; 监督电话:学院监审处 0523-86664025 4.投标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东苑9号楼二楼会议室。(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 5.中标单位产生办法: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