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3〕15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民主推荐、资格审查、公开评审,现有以下13名同学拟推荐为2023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具体如下: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金荣 | 建筑工程学院 | 21工程(1)班 |
尤子昂 | 信息技术学院 | 21电子信息班 |
杨辉能 | 药学院 | 21药剂班 |
吴心怡 | 药学院 | 21中药班 |
苗慧 | 医学院 | 21护理(1)班 |
费亦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1营销3+2班 |
高雨露 | 医学院 | 21护理(5)班 |
高欣怡 | 艺术学院 | 21舞蹈编导单(1)班 |
高荳玲 | 艺术学院 | 21音乐表演单(1)班 |
黄雨佳 | 医学院 | 21护理(9)班 |
彭亦菲 | 建筑工程学院 | 21造价(2)班 |
董卓雅 | 智能制造学院 | 21机电3+2班 |
魏婉莹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1会计班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我院师生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5:00前向学工处(电话:86663526,邮箱535258596@qq.com)或纪委办(电话:86664025)反映。
学工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