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部分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前期测量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zy19006)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
第一章 招 标 文 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前期测量 招标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冯老师 (0523-86664084) |
2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3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 |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
5 |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6 | 投标报价: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
7 | 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固定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资料增加成本费、风险费、测量费、方案编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市场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招标文件要求承担的费用等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风险系数,该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及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中标价一经确定,今后不作调整。 |
8 | 采购预算:5万元 |
9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天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办公楼118室 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 6月 13日9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6月 13日9时30分 接收人:王老师 (18936798696) |
1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 副本 贰 份 |
12 |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3日9时30分 开标地址: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行政办公楼118室 |
13 | 资格审查材料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原件携带备查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证书(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14 | 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采用现金方式进行支付。投标人须在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连同现金一并交纳。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
二、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宜。
2.本次招标方式
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证书(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将上述(1)-(2)资料统一装入资料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资料。
4.合格的投标人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行合同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3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实力;
4.4投标人能积极响应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江苏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投标代表人
5.1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参加投标。6.适用法律
6.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7.招标文件的约束力和时效
7.1本招标文件的时效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合同履行完毕后截止。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封面;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函;
(4)费用报价;
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
9.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补充通知将在学院网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告知到所有潜在投标人。
9.2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
9.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或更正,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任何推论、解释,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9.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的价格、服务内容、其它内容作出响应。
10.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之内容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认真如实编写,不得缺页、漏项。投标书应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10.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不得随意涂改,要保持投标文件的工整;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如实响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信、资质证明等材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1.投标书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1.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货物和服务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
12.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文件封面;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函;
(4)报价表;
13.2所投服务的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确定范围内该项目全部相关服务、辅助工具、人力、车辆、工本、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测量费、方案编制费市场服务费用、招标文件要求承担的一切费用等直至提交符合要求的服务成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的价格体现。除合同约定外,中标后合同价不调整。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风险系数,该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及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中标价一经确定,今后不作调整。
(2)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人应填写齐全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4)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如果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内容不一致的,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在投标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投标人在填写开标一览表时,币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涂改处须有单位公章盖章。
(8)本项目预算价为:5万元
13.3投标方案
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应是确定的,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本次招标采购不要其它设计方案。任何有选择的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13.4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响应
(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的内容必须等同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要求,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3.5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和文件资料。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60天;当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0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
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分别准备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5.3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有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15.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5.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书的递交
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单独的投标文件袋密封,且在投标文件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为一个投标文件袋,副本为另外的投标文件袋)。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2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2)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采购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4)项目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前期测量
(5)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16.3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17.1、17.2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机构有权拒收。
(2)如果投标文件袋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提前开封的投标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投标截止日期
17.1采购人只接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书。
17.2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新的招标文件为准。
18.迟交的投标书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9.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提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
19.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投标书,应按第17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19.4在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书,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方的投标代表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20.2按照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0.3开标时,先由工作人员审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明,再由投标人推选的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以确认有效投标人。
20.4有效投标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按投标人签到顺序,将投标文件正本当众拆封,宣读“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优惠条件、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等实质性内容。
21.评标
21.1评标委员会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一个由技术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的投标按招标文件所有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和评审;按照拟定的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定标原则,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来推荐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21.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1.3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先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资格性、符合性等方面符合要求的,再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将对经评审投标书及报价有效的投标人,按照其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在排序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排序中投标报价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同时最低,由投标报价同时最低的投标人在评标现场抽签决定其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本次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由产品成本和企业成本共同构成的个别成本。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成本节约和优惠条件要合理合法。对不合理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及现场质询后,认定为低于成本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还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递交真实、有效的资料,这些资料必须与密封包装的投标书中相关复印件完全一样,以供评委评标时准确使用与辨认。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22.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2.3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发布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为止。凡涉及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2.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如出现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2.5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2.6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答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署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中标通知
24.1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及拟定的中标候选单位,现场通知。
24.2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报价合理的投标人。
26.签订合同
26.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6.2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合同,或要求改变招标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则按违约处理。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从落选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
<七>无效投标、废标条款、法律责任
27.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7.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7.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等所需资料及证件;
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27.4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7.5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7.6不响应付款和工期的;
27.7投标文件修改处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7.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9标书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8.废标条款
在招标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28.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8.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2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28.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9.法律责任
29.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招标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9.2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招标单位不予退还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投标活动,并予以通报。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书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4)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9.3 政府招标当事人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 投标确认函
30.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2019年6月11日16:00之前将《参加投标确认函》发到邮箱tzyhqc@126.com。在规定时间内未发送的单位,学院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报名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作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记录在采购人处。
30.2、格式:
参加投标确认函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我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
手机:, 邮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九>其他事项
31.解释权
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条例和相关规定处理。
32.付款方式:完成相关测量工作后,付合同价款的85%,余款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注:不响应此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33.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4.本工程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因成交人方案考虑不周等原因产生的其他额外成本招标方不予支付。
35.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及承包人自己的使用工具,进入检查现场后的保管,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检查现场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保险,由承包人负责。
36.争议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7.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若因项目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三、采购需求
1、招标项目名称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建筑物产权证办理所需资料的前期测量,包括竣工平面图、竣工管线、规划建筑面积、不动产测量,相关地块及建筑物如下:
序号 | 地块 | 名称 | 取得日期 | 面积 |
1 | 老卫校区域 | 卫校公寓楼 | 1992年9月6日 | 1962.70 |
2 | 卫校教学楼 | 1999年9月6日 | 792.00 | |
3 | 卫校宿舍平房 | 1994年9月6日 | 184.00 | |
4 | 卫校简易库房 | 1999年9月6日 | 50.00 | |
5 | 卫校学生宿舍 | 1999年9月6日 | 165.37 | |
6 | 老校区河西区域 | 西区学生宿舍1#、2#楼 | 1991年9月6日 | 3290.00 |
7 | 河西配电房 | 2006年9月1日 | 96.00 | |
8 | 河西宿舍区(学生宿舍3、4) | 2005年9月1日 | 9646.00 | |
9 | 生活区三产综合用房 | 2010年12月31日 | 1467.16 | |
10 | 后勤服务公司原办公楼及附属用房 | 600.00 | ||
11 | 门卫、传达室等 | 200.00 | ||
合计 | 18453.23 |
2、采购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产权办理部门的资料要求,提供上述地块测量图纸一式四张,数字化光盘一张,不动产成果报告四份。
3、技术标准及要求:
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3.1 CJJ/T8-2011《城市测量规范》
3.2 GB/T20257.1—201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3.3 GB/T17160-2008《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
第二章
(格式一)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前期测量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O一九年月日
(格式二)投 标 函
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1、根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核算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我方愿大写: ,小写: 的的投标报价参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并承诺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2、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该项目的付款方式。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联系人:
电 话:传 真: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报 价 表
序号 | 项 目 | 总 价 |
1 | 项目名称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建筑物产权证办理前期测量 |
2 | 投标 报价总计 | 大写: ,小写:。 |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确定范围内该项目全部相关服务、辅助工具、人力、车辆、工本、劳保、各种税费、测量费、方案编制费、专利技术、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所需的全部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市场服务费用、招标文件要求承担的一切费用等直至提交符合要求的服务成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的价格体现。除合同约定外,中标后合同价不调整。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