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经研究决定,现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系统设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单位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消防系统设备生产、销售和施工安装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含消防系统设备生产、销售单位或具有建筑资质单位)。
三、招标货物基本要求说明
1、招标货物基本要求详见附件标段一、二。
标段一主要内容:
消火栓系统:栓头、水带、水枪头、消火栓箱门、灭火器箱门、栓口、灭火器;
疏散指示系统: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指示灯;
防排烟系统:送风阀、排烟阀、风口;
标段二主要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广播系统:主板、感烟探测器、控制模块、消防广播。
2、投标方须提供全新、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的商品,附有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和其他相关资料。
3、投标方均须不负责安装,由我院消防维保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时中标方需派人至现场指导,并免费提供不低于一年维修保养期。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综合考虑产品生产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调试期间费用、成品保护费和税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2、投标方应在投标函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3、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2 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时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3000 元。
3.3 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提交。
3.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5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后退还。
3.6 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袋内所装材料目录。封口上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章。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1 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招标方在开标仪式开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6、如果中标后未能按期签定合同或恶意投标则招标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
7、合格的投标文件组成
(1)标段一、二报价表及投标函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
(5)符合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的商品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和其他相关资料
(6)售后服务承诺
8、付款方式
货物送达安装并经综合验收合格后,2008年6月付货物总价的80%;其余款项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五、有关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及现场踏勘时间:2007年12月27日—2008年1月3日
2、招标答疑时间:2008年1月3日下午3:00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4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质量和报价进行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做解释。
联系人:辛大勇 86664412、13338888629
刘如兵 86664238、13905263335
李永禄 86664412、13092223199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