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层干部培训班要求,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主要任务分解表》中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出的各项要求,其核心就是要尽快创建具有我院特色、有较强生命力、对其他专业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若干个特色品牌专业,这也是学院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所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最迫切的中心工作,应当是在专业评价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
一、关于专业评价的实施办法:
1、我院所设置的各专业,每3年实施一次全面评价(开设不足两年的新专业可以缓评)。
2、评价标准按《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价标准》执行。评为A级的为院优秀专业,评为B级的为合格专业,其余为待建设专业。
3、专业评价的程序:先系(部)自评,系(部)自评报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复评后,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审查结论即为评价结论。
4、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对评价为优秀的专业,定为院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给予奖励进行重点建设。没有被定为A、B级的专业,系(部)要制订整改规划,限期整改达标,否则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管理
1、学院加强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指导和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改善、教学改革和管理、招生计划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特色专业建设点实行所在系系主任负责制,其工作实绩与本系年度考核挂钩。各专业建设点要在系主任的直接领导下,明确专业负责人,明确专业建设目标,理清专业建设思路,切实制定和完善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课程改革与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落实相关人员责任,保证按期达到专业建设预期目标。
3、学院对各特色专业建设点每年组织一次检查、总结和交流,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周期为二年,从第三年起,学院组织验收(参照省特色专业验收标准),各建设点要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自评总结报告,达到要求者授予院级特色专业称号,并推荐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泰职教字[200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