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9〕10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拨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和名额
(一)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自主招生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统一考试并填报相应志愿。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三)名额
2020年确定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6所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教育厅按照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各推荐学校按照名额进行推荐(我校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分校分专业推荐名额表—泰职院)
二、选拨方法、资格审核和填报志愿
(一)选拔方法
各分院在考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分院初审后上报学院,由学院审定推荐名单。
(二)资格审核
1.分院负责对考生资格及所填报志愿的初审工作,考生需符合推荐学校公布的推荐要求,以及接收院校对考生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
2.学院进行终审推荐。
(三)填报志愿
公示后的推荐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推荐情况,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志愿。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三、报名审核工作流程和筛选标准
(一)报名审核工作流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月3日至 1月6日下午2:00 | 各分院线下初审,并于6号下午2点前上报材料给教务处。
6号下午分院同时通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 上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2020年泰职院“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汇总表(分院初审用)”。 2.附件4纸质稿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附件4所附成绩单由教务处统一打印。 3.附件5电子稿,“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
1月6日 下午 | 学院汇总,终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 学院向分院说明落选学生原因,并由分院告知学生。 |
1月7日—11日 | 学院公示推荐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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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 各分院审核员网上初审,学院管理员复审; 学院管理员向考试院上报提交考生数据。 | 自主招生院校审核员登陆地址: http://218.94.50.9:8082/zzzshtgl/yxlogin.action |
(二)筛选标准
各分院应成立初审工作小组,1月6日下午2点前完成初审工作。各分院初审的具体要求和筛选标准如下:
1、审查报名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的不予通过。
2、初审通过的人数控制在自主招生相应专业的推荐名额之内。各分院可按照如下优先顺序进行筛选。
优先 顺序 | 筛选指标 | 备注 |
1 | 优先推荐: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 | 省教育厅文件第七条 |
2 | 核心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的所在年级专业排名占所在年级专业总人数的比值越小者优先推荐。比值相同的情况下,排名靠前的优先推荐。 | 核心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核心课程1成绩×核心课程1学分+核心课程2成绩×核心课程2学分……)∕核心课程总学分 注:成绩和学分向教务科曹珊姗索要。 |
3 |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占所在班级人数的比值越小者优先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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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优先推荐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不在优先推荐范围 |
5 | 获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干部、优秀团员的优先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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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干部、优秀团员的优先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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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获得院三好学生、优秀学干部、优秀团员的优先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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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卓越班优先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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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指标 | 通过以上筛选办法仍然不能确定的,由分院通过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 |
四、命题和考试
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2020年1月3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考试时间统一为2020年3月1日,考生于2月29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每位考生报名费 10 元,考试费每科45元。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各高校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于3月5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其他未尽事项请浏览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文件。
点击下载附件:2020年专转本自主招生附件.rar
教务处
2020年1月3日